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
日期:2021-12-28 10:17:02  发布人:继续教育学院  浏览量:1310

2021-2022学年度第学期即将结束,根据学校关于调整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的通知(盐技师教务函202160号)精神,安排第19周期末考试,为认真组织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

一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
1.成立继续教育学院期末考试工作小组

组长:郑海风    

副组长:张清红 

组员:王琪丽、凌洁、周洁、祝泽华

2.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职责

1负责监督期末考试的出卷、阅卷及成绩评定等工作;

2负责对院学生成绩的公布、汇总、存档等管理工作;

3负责督促院任课教师认真进行成绩的评定、登记、录入、核对、统计、报送等管理工作;

4完成学校教务处、评估处等职能部门交办事宜。

二、考试时间

1.考试时间:202217—202219日上午

2.学校统考:2021年17

场:7:00—9:30科目:2020级数学(5个班)

第二场:15:40-18:10,科目:2021语文(3个班)

、考试形式

1.统考课程为:2020级数学、2021级语文

2.考试科目: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基础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。

3.考查科目: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、马克思主义哲学、体育。

四、考试出卷要求

根据《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试行规定》(盐技师院【2020】136号)精神要求组织出卷命题和审核工作,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有序的进行。

1.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,主要考这一学期所讲内容,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,着重检查学生对基本原理、概念和规律性知识的掌握以及检查学生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不考偏题、难题、怪题,努力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,确保命题的客观公正

2.按规定卷面分值出卷,按规定考试时间安排试卷容量,统一试卷格式(出卷安排表见附件1);

3.考试试卷分A、B、C卷,A、B、C卷不能超过20%的雷同率。为了做好下学期的补考工作,本学期必须出好补考试卷,一并送教务处审核。

4.出卷老师要反复审核所出试卷,确保题意明确,文字通顺,表述准确严密,标点符号无误,图表绘制规范,无政治性、科学性错误,应尽量避免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。

五、监考工作

1.诚信考场安排:20820230人,218101班27人,考场为研发北楼703教室,由教学科负责收发试卷。

2.各班级所有课程考试以固定教室为考场,监考人员由教学科安排监考表见附件2)。

3.监考老师严格监考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一经发现,按教学事故处理

4.考试前各班班主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,诚信考试,同时各班做好卫生工作;

5.各教室内所有桌子桌肚清空,桌肚朝前,桌凳尽可能的散开,桌面只留必要文具;

6.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校牌或者学生证,否则不可参加考试。

7.生迟到10分钟以上,一律不准进入考场,按旷考处理。

六、阅卷、成绩评定工作

1.评阅试卷应坚持严格、公正、准确的原则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。严禁随意加分、送分或降分,一经发现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2.校统考课程,1月7日18:30在研北805流水方式统一阅卷;

3.非统考课程,1月9日下午13:30,研北805教室集中阅卷,阅卷教师在所阅试卷上签字。教师个人不得擅自将试卷带离阅卷地点。

4.做好试卷成绩分析,并将登分成绩电子表及时发给教学科教学科110晚上核算总分排名并发布

5.成绩录入完毕后,各位老师填写单科成绩表贯标表单1月10日一发给教学科

6.111日,班主任及时向学生发布期末考试,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

、其他要求

1.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,教学科具体负责组织安排考试工作。

2.如果学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,请班主任14前填写《缓考申请表》,由院教学科教务处处长批准后才可备案

3.班主任积极做好考试动员工作,动员学生积极迎考,全面系统地进行复习,争取考出好成绩。考试期间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,召开主题班会,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不做违规违纪的事,要保持教学区域的良好卫生环境,保持良好的考试氛围。

4.学院对命题人、监考老师、印刷装订试卷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,强调做好试题保密工作;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,倡导诚信应考,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发生。

5.114日下班前,教学科将学生期终考试成绩、成绩及格率汇总表、成绩分析报告电子稿、打印稿负责人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务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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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

附件2


附件3

     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2021/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安排表


注:

1.每组第一位老师负责本次集中、流水阅卷工作。

2.评阅试卷应坚持严格、公正、准确的原则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。严禁随意加分、送分或降分,一经发现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3.阅卷老师严格要求、按要求做好学生成绩统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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