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荐人员参加新四军纪念馆义务讲解员培训的通知
日期:2021-11-19 17:04:06 发布人: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量:2112
关于推荐人员参加新四军纪念馆义务讲解员培训的通知
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发挥新四军纪念馆的教育功能,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,弘扬革命传统,传承红色基因,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,根据《新四军纪念馆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》,新四军纪念馆将为我校师生进行义务讲解员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人员
1.各二级学院在籍学生,品貌端正,普通话标准、语音面貌良好,校级及以上各类演讲比赛获奖选手可优先推荐;
2.热心志愿服务,品貌端正,普通话标准、语音面貌良好的教师。
二、具体安排
1.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填写信息汇总表,于11月25日前发继续教育学院季芳老师企业微信;
2.各学院推荐5人(学生不少于3人)参加本次培训;
3.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报名参加新四军纪念馆义务讲解员培训师生信息登记表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1年11月19日